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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糕点俩标签,结账按高价算 |
消费者认为超市涉嫌欺诈,经工商部门调解获得赔偿 | |
- 2013年08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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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22日讯(通讯员 王思月 记者 蓝娜娜) 一件商品贴俩标签,收银员没有核实就按高价收费,这让顾客感到不理解。22日,经市南工商调解,超市退还顾客支付的80元全额消费款并给予一倍赔款。 近日,王女士到一家超市购买了几袋糕点,回家后看到其中一袋糕点贴了两个价格标签。细心的王女士当即找出商家开具的购物小票对照,看到商家按照两个标签中价格较高的收费。 “同一个东西上为什么会有两个价格标签,而且还是按照高价来收?”王女士说,她认为超市这一行为涉嫌欺诈,因此投诉到了市南工商分局,要求商家给出合理解释。 接到投诉后,市南工商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消费者查看购物票据及糕点标签,经核查,糕点包装袋上确实存在两个价格标签,虽然两个标签上的单价相同,但因重量不同,总价差了近10元。 随后,工商工作人员与王女士一同来到超市,向超市负责人反映此事。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超市负责人解释,之所以出现两个标签,是因为超市工作人员在第一次称重时,不小心把其他物品遗留到了台秤上,后来及时发现后又重新称重并贴上了一个新的价格标签,因为疏忽没有将高价标签撕掉。同时,收银员在收款时也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所以按错误的价格标签结账。 “超市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的价格欺诈行为,但却是存在价格标签管理漏洞,标价、计价不规范,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理应给予赔偿。”市南工商工作人员说,根据有关条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最终,超市退还了顾客支付的80元全额消费款,并给予一倍赔款。 此外,市南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遇到“低标高结”问题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票据,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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