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用户是否也要交电梯运行费?
住宅楼仅起始层用户不用承担电梯运行费,2楼用户是否承担得看情况
2014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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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王伟平) 近日,芝罘区今日花园小区居民致电本报反映,“我家住在2楼,一年顶多只有几次用电梯,但电梯运行费用收取跟3楼及以上用户是一样的标准,是不是物业乱收费啊?电梯收费有什么标准吗?”
  19日,就居民反映的电梯收费标准以及从哪层楼开始收费的疑问,记者来到了芝罘区今日花园小区。该小区共10栋楼,包括11层的小高层和17层的高层楼房。该小区9号楼2单元业主介绍,该小区9号楼是高层楼房,电梯能直接通到负1层的地下室,1楼有几户人家,但收费是从2楼开始。“电梯能通到负1楼,1楼住户不收电梯运行费,2楼住户几乎不用电梯,为何2楼住户要收啊?”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芝罘区、福山区的多个小区发现,电梯到底从哪层开始收费都不一样,福山丽景家园小区部分楼栋电梯能通往地下室,物业开始收取1楼业主电梯费,后来取消了,从2楼开始收取电梯费,福山东方明珠小区部分楼栋1、2层都是商业住户,并从3楼开始收取电梯费。
  那么,电梯该从哪层收费,是否有统一的标准呢?随后,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得知,根据烟台市物价局和住建局2004年颁布实施的关于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文件规定: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含日常维护费、管理费),在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元收取。住宅楼的电梯起始层住户,不承担电梯运行费。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所谓的住宅楼起始层不收费,主要看电梯以哪层作为起始楼层,如果电梯以负1楼作为起始楼层(电梯通往地下室、地下车库等),那么1楼及以上的住户都应该交纳电梯运行费。对于市民质疑,部分物业公司收取起始层用户的电梯费的行为,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可以致电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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