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扰民五企业接罚单
2014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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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吕璐) 因夜间施工扰民,日前,市环保部门对群众举报的5家施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企业分别被处以1—2万元不等的罚款,共计7万元。
  19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3月,有市民相继举报,在重庆南路、杭州路、哈尔滨路、辽宁路以及台柳路的5处工地,夜间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休息。环保部门检查后,对违规作业的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北政市政工程养护建设有限公司、青岛施运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相关企业被罚款共计7万元。
  今年,环保部门计划安装更多的噪声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根据规定,抢险、抢修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办理审批手续、向社会公示后可进行夜间施工。如果发现在晚22时到次日早晨6时擅自施工产生噪声污染的,市民可拨打12369环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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