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走访发现,在济宁住宅外租变商用的现象并不少见,其中经营餐饮的不在少数。不仅一些老小区,在高档小区也存在这种现象,居民对此很无奈:“反映过多次,城管说先找物业,物业说没有执法权,根本解决不了,也没有哪个部门专门管这事。” 对此,济宁济州律师事务所杨力律师认为,住宅变商用应当经过邻居同意,不能对邻居的生活造成影响。遇到此类纠纷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制止,也可以向执法部门投诉,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或协商性手段处理,不应当以暴制暴。否则就有可能像张某一样由受害人变为被告人。 本报记者 岳茵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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