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气阶梯价明年底实施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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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王明婧) 2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2015年底前原则上全面实施。
  德州市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确定的覆盖率,测算本市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科学制定包括各档气量、分档气价、计价周期、实施范围、收入用途以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在内的具体实施方案。水价阶梯价格方面,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适用于基本水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城市教育附加费不实行阶梯价格,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015年底前,各设区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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