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以下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细则出台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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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陈之焕 通讯员 马朝阳) 2日,青岛市发布0—15岁残疾儿童少年救助标准细则,今年,青岛市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年龄由现行的0-9岁扩大到15岁,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0-15岁智障、听障儿童少年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脑瘫、自闭症儿童少年为每人每月3000元。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的脑瘫、自闭症、智障、听障儿童少年,按上述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
  在救助工作考核方面,青岛市残联、市财政局依照《青岛市1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考核及奖补细则》,按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区市予以奖补。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奖补100万元,良好等次的奖补80万元,合格等次的奖补60万元,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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