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机无从业资质驾驶危化品车被拘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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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赵发宁 通讯员 张守国) 东港区警方近期开展了涉爆物品专项治理,在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6月24日上午,东港区公安局两城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这是东港在辖区范围内查处的首例此类案件。
  6月24日上午10时许,东港两城派出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在辖区某工业气体公司院内,当场查获一辆准备非法运输乙炔瓶的货车。
  “经现场调查,该货车属于日照市另一家工业气体公司,未办理相关手续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驾驶员费某在单位负责人安某指使下,明知不符合规定,仍驾驶车辆前来运输危险化学气体。”两城派出所民警说。
  据了解,此次查获的车辆不具备运输危险物品的资质条件,如此运输乙炔瓶,无异于在运输一枚定时炸弹,但是个别经销商因为生意火爆,货源短缺,不惜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规定,涉案人员安某、费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示,运输危险物质的车辆要按照规定悬挂危险物品警示标志;车厢内配置防静电及防爆装置;驾驶室内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装置;车辆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灭火星装置,并配置符合要求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而运输危险化学品,还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另外,运输车辆必须配备拥有相关部门已核发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押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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