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件“民告官”案结果网上公开
办案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极大地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中国滨州政府网站截图。
     本报7月2日讯(通讯员 张一鸣 记者 王领娣) 经过市政府复议办征求有关当事人意见后,7月1日,滨州市人民政府第一批22起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滨州市政府法制网公开,这标志着滨州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正式施行。
  记者从滨州市政府法制网看到,网站最早公开了一件孙某不服无棣县人民政府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最终因申请人所述与事实不符被驳回。6月30日,“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9件行政复议案件。7月1日,22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在两网站公开。
  《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办法》规定,滨州市政府法制机构遵循合法、及时、便民、规范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和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以及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以外的,在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一律予以网上公开,公众可以登陆“中国·滨州”政府门户网站和滨州市政府法制网自由查询。
  行政复议决定书在公开前要履行严格的告知、审查程序。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时会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三人有关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案件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此次公开的决定书都是市政府在2014年上半年审结的复议案件,经过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才确定予以公开。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改变了原先“关门办案”和少数人知悉案件情况的现状,使得办案结果不仅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监督和检验,更是直接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极大提升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网上展示个案审查过程及结果,可使公众充分了解行政复议案件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规则,方便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