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待遇调整完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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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杜广姣 刘克东) 近日,环翠区人社局对全区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待遇进行了调整。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共12人,其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255元,调整后月人均津贴为1991元;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共14人,月人均护理费增加154元,调整后月人均护理费为1378元;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54人,月人均抚恤金增加82元,调整后月人均抚恤金为825元。调整后的待遇将由工伤基金统一支付,按月及时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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