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至9月30日前
防汛救灾车暂免车辆通行费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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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7月2日讯(记者 李婷婷) 2日,记者从公路部门获悉,夏季汛期来临,为了预防突发地质灾害和保障防汛抢险,9月30日前,参加防汛救灾的车辆将暂时免收道路通行费,从而确保道路汛期通畅。
工作人员表示,因夏季汛期已经来临,为了保证汛期期间道路通畅,所以在9月30日前,枣庄高速路收费站对持有“2014年山东省防汛救灾指挥车通行证”的车辆,将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同时,对运输防汛抢险物资车辆,凭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调令或内容包括抢险物资品种、数量、运送起止点、有限期限等的传真电报,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对持证车辆在审核后,快速放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确保防汛救灾车辆优先通过。
对于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证件不符、涂改证件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并没收相关证件逐级上缴处理。为确保防汛救灾时机不贻误,加快防汛救灾车辆的快速通行,枣庄还设立了“绿色专用通道”,保障防汛救灾车辆优先安全顺利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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