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负团费”打法律擦边球重出江湖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见习记者 万兵  

  “通常五天四夜的港澳行价格在四五千左右。”不少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别说是200块钱,就算是一两千也很难玩下来。但无独有偶,此前也有市民凭300多块钱游华东五市,结果一路上进了无数购物店,甚至出现了因不购物被辱骂的情况。
  据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济南市旅游局监察大队队长杨忠臣介绍,新《旅游法》颁布后,“零负团费”和“指定购物”一度引起不少争议。去年12月,国家旅游局专门发布通知,对该条款进行进一步解释,明确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的,应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非常无奈。“确实有纯购物的市场需求。”上述人士称,有些旅行社为迎合这部分旅游者的需求,推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团吸引游客。但是游客也往往很买账。因而有正规合同做保障,这些“零负团费”的线路堂而皇之再次复出。而由于可以指定购物,强制消费也搭上这趟顺风车,重出江湖。“希望游客也能理智对待价格问题。”该人士表示。
  律师也表示,如果事先签订了合同,告知旅游者,那么合同本身的确可以算是正当理由和证据。但这种行为难免有打法律擦边球之嫌。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