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申请条件暂不确定可先行受理
2014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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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9日讯(记者 樊伟宏)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要求,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实行重心下移。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各区县政府要依托行政服务大厅和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设便民联络员,便民联络员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和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要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降低受案门槛,对无法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可以先行受理。杜绝敏感案件不收、不好审理的案件不收等现象,在行政复议机构人员许可的情况下,要做到立、审分离。建立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机制,对信访人员反映的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争议且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要引导信访人员申请行政复议。 
  此外,在推进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创新上,意见要求行政复议要坚持办案公开,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情形外,均要公开审理。要继续改进和完善案件的办理方式。规范调查取证,必要时要到现场核实证据,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确保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结论。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作用,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开展调解、和解,不得以调解、和解的方式规避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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