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元投资款仨月没有要回
经本报协调,售楼处承诺本月20日之前退款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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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张晶) 9月17日,招远一市民向本报反映,自己在当地买房交了5万元投资款,后来想要退款,售楼处承诺两个月内退款却迟迟没兑现。最终,本报联系该售楼处,工作人员称本月20日之前即可办理退款手续。
  招远市蚕庄镇彭女士向本报反映,早在今年6月11日就要求招远通海苑售楼处退回5万元投资款,对方承诺在两个月内将款项退回。但是过去三个多月了,5万元投资款彭女士迟迟没有拿到手。
  “我是今年4月8日交的钱,当时签了一份《张华山通海苑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交了5万元投资款,我家急着用新房,对方承诺2015年11月份就完工了。”彭女士说,但是直到今年6月份,通海苑的房子仍没动静,眼看儿子等不及了,想退回那5万元。
  今年6月11日,彭女士再次到通海苑售楼处提出退款申请,该售楼处答应两个月内退款,但是过去3个月了,彭女士的5万元投资款迟迟没有到手。
  记者从协议书上看到,工程于2013年11月前开工,于2016年1月前完工。“我9月12日又去了一趟,大吊车都是一个模样的,好几次了,等不及了我又买了处旧楼房。”彭女士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通海苑售楼处,工作人员说,9月20日之前就会联系彭女士将钱退回去,“钱不是不退,我们这么大公司,客户这么多,需要走很多程序。”至于房子到底是否开工,为何到现在为止还如彭女士说的那样“没动静”,该工作人员称不便向记者透露,但是承诺钱会在本月20日之前退还。
  对此,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光介绍,市民与开发商签订的《张华山通海苑投资合作建设协议书》并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市民尽快催促开发商退款,若无果应尽快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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