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海参竟是“三无”产品
经工商协调,卖家退货赔款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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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立尧 邱国伟) 近日,芝罘工商局黄务工商所接到家住江西南昌市的周女士的投诉。称她在辖区一淘宝网店内购买了1盒海参,货值总计600元,但收货后发现海参包装上竟然没有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并且宣传手册上有夸大产品功能的词语,周女士怀疑海参有问题,不敢放心食用。
  随后,周女士通过电话要求卖家退货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但卖家答复海参不存在问题,如果消费者怀疑其质量有问题可以退货,但不能给予经济赔偿。周女士无奈之下找到芝罘区工商局黄务工商所寻求帮助。
  受理投诉后,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依法提取了快递单、海参实物及店内的宣传资料等相关材料。拿到材料后,工商工作人员与网站经营者、消费者多次进行沟通调解,卖家最终同意给周女士退货,并赔偿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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