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处罚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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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3日,寿光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寿光市中医院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部分走廊、楼梯间外窗设置铁栅栏,综合楼楼梯间窗户被走廊自行设置的顶棚遮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造成防火分区面积超过规定的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等隐患,根据有关规定,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自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之日起,寿光消防大队监督员不定期上门对其门诊楼进行检查督导,并安排专人指导其整改火灾隐患,消防设施未整改完毕前,该单位在门诊、病房楼内增设多具灭火器。增加灭火器材,增加巡查次数,对重点部位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培训。 
  目前,该单位除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其他隐患已经整改完毕,寿光消防大队针对未整改的隐患已进行立案查处,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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