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将扩大黄标车限行区
违规驶入限行区域,驾驶人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2014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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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破拆报废的黄标车(资料片)。 本报记者 姜文洁 摄
     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孙慧瑶 通讯员 王玲 徐建彬) 随着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暨黄标车淘汰工作的推进,张店多部门联手“清剿”黄标车,将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做到黄标车无法上路,上路必查。
  “交警部门在抓紧梳理黄标车信息,建立全区黄标车数据库。”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黄标车相关数据下发各镇、办和相关部门、单位,为清理淘汰黄标车夯实数据支撑。自9月起,每月25日前,各镇办、各相关部门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情况报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落实每周通报排名制度。
  “按照《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由市建成区扩大到县级市城区以及高速公路’的规定,在张店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限行区域。”张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黄标车治理范围在不断扩大,环保部门环保监测系统和公安机关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实现联网,依托城区交通出入卡口和监控设备,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无标车进行抓拍,取证并及时依法处理。对现场查处黄标车辆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一律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指示标志”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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