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渎职犯罪巡回宣教团来长清作报告
2014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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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 贾威) 渎职犯罪并非新型犯罪,但社会认知度却很低,不仅普通老百姓了解很少,甚至一些行政执法人员也一知半解,并没有认识到因为“工作”也可能导致犯罪。
  7日上午,长清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了济南市检察机关预防渎职犯罪巡回教育宣讲团在长清区人民检察院作宣讲报告。
  市检察院副巡视员、预防处处长吴红、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文以及环保局、药监局、交通局等各执法机关代表10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宣讲团成员围以预防渎职犯罪为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用鲜活的案例、详细的资料,以案说法,以情说理,阐述了渎职犯罪的表现、危害、误区,并引导大家廉洁奉公,恪尽职守,远离渎职犯罪。 
  通过聆听宣讲报告,全体人员触动很大,对如何履行好职责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自己在履行职责中的宗旨意识、业务水平、精神状态、责任心进行深刻反思,及早改正不足之处,坚决防范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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