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开口费到底该由谁来掏
市公用事业局详解四种情况如何缴费
2014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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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城市田园小区居民在看物业的收费通知(资料片)。   实习生 李洋 摄
     本报记者 唐菁
  集中供暖即将正式开始,本报问暖热线开通以来,接到不少咨询开口费问题的电话。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公用事业局,对于小区供热站并入供热主管网、单位自供暖改为集中供暖、开发商倒闭及老旧小区第一次供暖等市民集中咨询的几种情况,为市民解答开口费到底该由谁缴纳。
  1.
换热站并入主管网 市公用事业局:换热站承担开口费
  张店城市田园小区今年由小区换热站转为热力公司直接供暖,供热公司要求居民缴60多万元的开口费和每户4600元的管道款和换热站改造费用。不少居民对此有疑问,开口费为何又要缴一次?
  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解释,按照2008年《淄博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与供热、燃气、供水企业签订工程配套建设协议,供热配套费、燃气配套费、供水配套费由收费主体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根据2011年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供热配套费征收使用监管的意见》,建设单位在本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涉及燃气、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的均应当缴纳燃气、供热配套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收。
  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当时小区住户或开发商将开口费缴给了换热站,那么现在换热站并入主管网后,开口费用应当由换热站缴给现在的供热企业,不应该由住户承担。

2.
开发商已倒闭,开口费找谁要 市公用事业局:只能用户自己缴
  桓台县一小区居民荆先生反映,他所在的小区今年实现集中供暖,要求缴每平米60元的供暖开户费,“要安装暖气,本是一件好事,但我们小区开发商已经撤出并且倒闭,那暖气开口费该由谁来出?”荆先生说。
  根据2001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发[2001]301号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1]301号2001年9月20日)的相关规定,所谓开口费等相关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在购房时,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收取了购房户基础设施配套费,那么供暖开口费应该由小区开发商负担,但是鉴于荆先生所在的小区开发商已经倒闭的情况,建议小区居民可以先缴费,尽量不要影响到用户供暖。
3.
单位自供暖改集中供暖 市公用事业局:与原自供暖单位协商
  “我住的楼是某公司旧楼改造后的商品房,一共有11个单元约110户,之前一直是由该公司供热,现在改为由热力公司直接供,但是要求每户缴纳65元开户费和45元安装费。”小区居民刘先生说,每户大约1万元的费用让不少居民有些吃不消。
  “现在一些老旧小区很多都是单位的福利房,而之前由单位直接供暖也是福利之一,现在很多单位停止了自己供暖,加入了城市集中供暖的行列,这往往存在再次缴开户费的问题。”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解释,这些小区并入主管网后,需要对其管道等设施进行改造以达到集中供暖的要求,需要居民出一部分改造费,如果原单位愿意承担开口费就由单位承担,如果不愿意,可能需要居民自己承担了。
4.
老旧小区首次集中供暖 市公用事业局:居民自筹开口费
  对于首次集中供暖的老旧小区,谁来承担开口费呢?市民梁先生反映:“我们楼是上世纪80年代初建造的,房子也都是曾经某公司的员工宿舍,后来公司倒闭了,今年我们这栋楼纳入了集中供暖改造的范围内,那么开口费需要谁来承担呢?”
  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建议:像这种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只能由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业主代表等牵头组织居民筹措开口费和改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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