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温度不达标可申请测温退费
2014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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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家的暖气不热,能不能要求供热企业退费呢?”近日,不少市民关心正式供暖后如果家中温度不达标该怎么办。有市民咨询是否可以申请测温退费。
  记者从市热力有限公司了解到,如果市民怀疑家中温度不达标,可向供热企业申请上门测温,测温不达标后,热企将按规定向市民退费。  
  据市公用事业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淄博市对室温检测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规定,也没有相应的退费标准,但市民可以和各供暖单位协商解决退费问题。
  “参照部分省市和热力行业的做法,检测室温一般有以下要求,一是被检测室内门、窗关闭,所测检测点应在室内正中央离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二是检测点0.5米半径内必须无物体占据;三是室内面积超过16平方米的,应选取多个检测点测量;四是在正常情况下(室外温度不低于-7.4℃),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淄博市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人说,经检测后,如果室温不达标,供热公司可以按照取暖费除以通暖时间计算出每天的取暖费,将不达标天数的取暖费退给市民。
  本报记者 唐菁 通讯员 薛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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