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控烟规划时间表仅剩一年,全国控烟办原主任杨功焕:
“前两年没进展,立法是零突破”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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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8月16日,德州市汽车东站候车厅惊现两张烟草广告,工商部门称其违法。 (资料片)
   本报记者 王皇                                    
  烟民多达3.5亿,禁烟口号也喊了多年,首个全国禁烟行政法规出台有何背景?将来哪些地方还能吸烟?25日,记者采访了曾担任全国控烟办公室主任,现为协和医科大学教授的杨功焕,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进行解读。

为什么突然控烟? 加入世卫控烟公约近九年,仍无控烟法规
  “这次的送审稿基本是以2003年我们签署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框架,大部分内容都是参照公约制定。”杨功焕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将近九年了,我们还没有公共场所控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
  2012年,官方出台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提出要制定全国性的禁烟法规,并使青少年吸烟率从2010年的11.5%逐步下降到8.5%以下,成年人吸烟率由28.1%降至25%以下,“前两年毫无进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赞助和促销以及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等方面都没有看到大的突破,如今时间表只剩下了一年时间。”杨功焕说。
  这次的送审稿在她看来,是国家对禁烟下了很大决心,“可能在后续真正开始施行和执行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但我觉得有法比没法强,这可以说是全国控烟零的突破。”杨功焕说,全国性的法规能有效扩大控烟覆盖面,起到更好的控烟作用。

哪些公共区域还能吸烟? 将设置吸烟点,并有实施细则
  送审稿对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烟,同时倡导家庭无烟。
  室内不让吸烟,那还能在哪儿吸?对此,送审稿规定了可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包括: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也属于全面禁烟的场所。至于如何设置吸烟点以及谁来设置,送审稿尚未明确。“设置吸烟点应该是室外区域的相关负责机构,但要符合条款所规定的条件。”杨功焕说,送审稿通过后,肯定还会有实施细则,对各个控烟区域的负责人也会进行相关的培训。

控烟法规如何执行到位? 多部门联合执法,社会监督不可缺
  送审稿中,对控烟的执法采取的是多部门联合管理模式,即卫生计生、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工商、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监管、旅游、宗教、文物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监督管理。
  管理的部门多了,会不会出现谁都不管的情况?杨功焕说,从国内已有的经验看,出现过已经出台地方法规的城市控烟并不严格的情况,没有开出罚单的情况也有。“但现在已经有很大的改善,比如深圳,今年3月开始施行新的控烟条例,近九个月的时间里,已经开出了不少罚单。”
  “其中市民和媒体的监督起到了作用。”杨功焕说,控烟执法要到位,少不了社会、媒体及个人监督下的透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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