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翠区“1+3”探索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
2014年11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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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李雪洁) 为实现老年人不出村的居家养老,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今年,环翠区摸索“1+3”的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之路,采取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四位一体模式运营,实现了老人开心、子女放心、政府省心。目前,全区已建成农村幸福院11处。 
  “1”即一套运营模式,采取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四位一体模式运营。所谓,集体建院,由村集体出资建设或利用闲置房屋等资源整修改造,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行开支,解决养老平台的投入问题。集中居住,本着子女(本人)申请、老人自愿原则,凡60 周岁以上、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失独、空巢老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免费入住。自我保障,幸福院建在本村,入住老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仍由本人和子女承担,子女可以随时看望,既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又满足子女尽孝的心理需求。互助服务,院里不设专职服务员,由年龄较小的照顾年龄较大的,身体较好的照顾身体较差的,互帮互助,老人们被编成值班、厨房、菜园、调解等小组,分别负责一方面的工作,有效发挥了他们的自理能力,降低了幸福院的运行成本。“3”即三个社会效益,实现了老人开心、子女放心、政府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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