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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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决定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省人大常委会将积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权。深入研究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相关制度,针对事关全省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山东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向阳认为,宪法宣誓已经写入党的文献,今年全国人大及地方人大将进入全面落实宪法宣誓的阶段。
         本报记者 高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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