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
滨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迈出新步伐
2015年01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滨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炳山(左)和滨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汝卿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揭牌。
     本报1月29日讯(通讯员 赵清华 刘兴平 王红艳 记者 王晓霜 王领娣) 1月29日上午,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揭牌启用,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设立,将对开发区进一步规范司法程序、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013年底,经济开发区正式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实现快速发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司法保障体系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央企和世界500强企业扎堆入驻,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但开发区原有的司法体制已无法满足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和民说。
  经过各级部门的努力,2012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设立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属滨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县一级检察院的职权。2014年3月,开发区检察院开始正式筹建,经过选址、规划、内外装修、政府采购等一系列筹建工作,历时半年多时间,一个规范、实用的基层检察院已初步建成。 
  滨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汝卿介绍,开发区检察院的成立,是滨州市检察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优化司法资源和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滨州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必将为开发区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和公正廉洁的政务环境。”邵汝卿说,希望开发区检察院以后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