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某某,2013年7月22日晚,驾驶小型客车在济南南辛庄西路179号门前发生交通事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罚金4000元。 2、高某某,2013年6月21日晚,在济南馆驿街顺河西街路口被查,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值为170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罚金5000元。 3、李某某,2013年6月26日被群众匿名举报。李某某当晚驾车在济南玉函路发生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罚金5000元。 4、李某某,由群众于2013年3月25日电话报案至济南市中交警大队。2013年3月25日4时05分许,李某某驾车在济南英雄山路梁家庄大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酒精呼气测试值为246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2个月,罚金10000元 5、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济南万寿路十六里河供电所门前发生交通事故,酒精呼气测试值为338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3个月,罚金10000元。 6、刘某某,2013年8月13日16时10分许,驾车在济南二环南路191号路灯杆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94mg/100ml,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罚金5000元。 7、张某某,2013年7月23日21时,驾车行驶至济南万寿路英雄山路路口,涉嫌醉酒驾驶被查获,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81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罚金3000元。 8、王某某,由路过群众于2013年4月4日电话报案至济南市中交警大队。王某某驾车在济南玉函路马鞍山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92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罚金5000元。 9、王某某,2013年2月13日15时50分许,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济南二环南路济南兴诺汽车修理厂前发生交通事故,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202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2个月,罚金5000元。 10、刘某,2013年12月28日22时许,驾车在顺河高架桥南上桥口发生交通事故,涉嫌醉酒驾驶,酒精测试结果为134mg/100ml。审判结果:拘役1个月,罚金3000元。 本报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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