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原因 2012年,青岛市政府修改公布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并调整行政区划,成立了新的市北区和黄岛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开始实行六区统筹建设,原《关于市内四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价格事宜的通知》(青价格〔2010〕29号)文件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进行调整。 经适房建设两种模式 同地段价格相差千元 如今,青岛市存在配建经适房和集中建设经适房两种建设模式及价格形式。其中,配建经适房作为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出让的附加条件之一,价格一直按2008年测算的价格标准执行;集中建设经适房作为更好地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求的方式,价格依据建设成本刚性调节。由于定价机制不同,两种经济适用住房存在区位、结构、质量近似但价格差异较大的现象。其中,集中建设经适房受征地、拆迁成本及建设成本逐年上涨的影响,价格普遍高于配建经适房。 以李沧区惠水路集中建设经适房项目为例,按《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测算价格约为每建筑平方米5280元,而同地段洛阳路、宜昌路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557元,两者每平方米相差1723元。 “配建经适房和集中建设经适房的房源基本情况相似,但价格却相差很大。如果集中建设项目按核定的价格销售,容易引起部分申购家庭不理解,引发矛盾;若按配建项目的价格销售,则会导致项目亏损,同样不利于经适房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客观形势要求将两种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并轨。”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说。 配建经适房差价小 各区申购冷热不均 据了解,配建经适房价格主要是根据2007年审核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基准价格、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和土地级差等因素确定,通过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土地出让金竞价进行平衡。在此过程中,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测算,自负盈亏,2008年至2010年,青岛市物价局会同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制定并完善了原市内四区一级至七级地配建经适房基准价格,每建筑平方米分别为4533元、4333元、4133元、3933元、3793元、3667元、3557元,并保持稳定至今。 “从近两年各辖区经适房申购销售情况来看,由于不同土地级别经济适用住房配建价格价差较小,多数申购家庭对价格差异敏感性较低,因而倾向于选择所在区位更好的房源,这就导致各区申购冷热不均,个别区域甚至出现了供过于求的现象。”秦青松说,以2011年为例,青岛市公开销售的经适房项目申购家庭与房源数量的比例分别为:原市北区9.2:1;原四方区3.9:1;李沧区0.8:1。 秦青松称,2013年经适房销售由公开摇号改为计分制后,同样由于区域价差较小,高分家庭多集中申请区域较好的项目,价格政策未能真正起到引导居民合理选择房源的作用,因此需要对原有的价格政策进行调整,以优化经适房的区域配置。 相关链接 年初曾上调基准地价 2014年1月1日起,青岛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三类土地的基准价格均实行了不同幅度的上调。以住宅用地为例,住宅用地的级别分为一级到十级10个类别,其中市南区的土地级别为一级到三级;市北区的土地级别为二级到五级;原四方区的土地级别为四级到六级;李沧区的土地级别为四级到七级;崂山区的土地级别为一级到八级;城阳区的土地级别则为六级到十级;黄岛区的土地级别为五级到九级。从价格来看,一级地基准地价最高,为13600元/平方米,十级地基准价格最低,为720元/平方米。 对比三年前的基准地价数据,此次基准地价涨幅明显。以李沧区的五级住宅用地为例,2007年时,住宅用地的平均基准地价为63万元/亩,2011年调整为215万元/亩,2014年调整为309.33万元/亩;市南区2007年住宅用地的平均基准地价为281万元/亩,2011年调整到570万元/亩;2014年调整的基准价格,则分一二三级,其中一级地为906.67万元/亩,二级地为733.33万元/亩,三级地则为600万元/亩。 据悉,大部分经适房建在四级到七级的地上,根据现行规定,在四级到七级地上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定价在3557元至3933元之间。 相关新闻 上半年900余套经适房待售 按照计划,2014年青岛市将建设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600套,建设经适房2400套,建设限价房2000套。 5月29日,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网谈时介绍,经过对在建项目的梳理,今年上半年可达到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900余套,包括位于市北区的温莎郡项目(瑞海北路19号),房源约500余套;民建大厦项目(连云港路76号),房源约70套;城阳区的鑫江·水青花园项目(王沙路60号),房源约100余套;龙湖·悠山郡项目(仲村社区,青威路东、仲村社区南),房源约24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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