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开发不应损害原住民利益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些年,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很快,大量扩建、新建风景区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著名景区往往能够给其所在地的经济带来良好的拉动效应,景区发展得好,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大量红利。然而,这些红利却并不一定能落实到景区原住民的身上,景区原住民与景区管理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许多事件都折射出了部分景区发展过程中对本地居民权益照顾不足的问题。
  好的景区管理制度应当兼顾规范化与人性化,既要为游客提供安全可靠的旅游体验,也需要照顾本地居民的生活需求。简单地“以禁代管”,既是缺乏积极作为的懒政,也是伤害公众利益的盲政。 
  对景区的开发不能让景区原住民的权益受损,这是一条最基本的原则。如果罔顾本地居民利益,这样的管理,无论理由多么充分,恐怕都难逃“与民争利”的嫌疑。随着我国旅游产业的发展,各地景区应当探索出一条能够兼顾景区开发与原住民利益的双赢发展之路,在施行政策时为公众利益留出足够的空间,让景区的红利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摘自《光明日报》,作者杨鑫宇)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