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气瓶用户管理,确保用气安全
淄博所有煤气罐要“上户口”
2014年07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7月2日讯(记者 李超) 居民手中的液化气瓶数量庞大,相当多的气瓶不送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下月将实施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对液化气瓶的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淄博所有煤气罐要“上户口”。
  据介绍,目前社会上液化气钢瓶数量庞大,大约还有60多万个没有“户口”的液化气钢瓶,安全隐患较大。
  市燃气办主任班振华说:“从居民用气安全考虑,对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予以规范是必要的,关键是要把住气瓶这个关口。为此,条例采取了堵、疏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规定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措施,组织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回收燃气用户自有气瓶。”
  淄博将更换全市范围内液化石油气钢瓶和液化石油气充装设备,居民用户将于年底前全部更换新式钢瓶,并且并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实行编号管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