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消防栓竟没有水自救!脸盆水桶齐上阵
2014年07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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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楼道里所有消防栓都没有水。  本报记者 邓兴宇 摄
     本报菏泽7月23日讯(记者 邓兴宇 通讯员 宋清元) 21日凌晨,家住菏泽巨野某小区的任先生的轿车莫名着火,和邻居自救时打开消防栓却发现一滴水也没有,6分钟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用消防车水枪将大火扑灭,任先生的轿车已被烧得面目全非。消防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不合格,对小区物业公司处一万元罚款。
  21日凌晨,家住在巨野县某小区的任先生刚刚躺下不久,就听到楼下有人高叫救火,他急忙跑下楼一看,浓重的黑烟正从自己放置汽车的车库内冒出,任先生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急忙跑到与车库相距十几米处一楼楼道内,打开消防栓外门,连接上消防水带进行自救,但是当他一切准备就绪打开消防栓阀门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消防栓内没有水!无奈之下,任先生只能与邻居们一起用脸盆、水桶从家中接水救火,但火势已经蔓延开来无法控制。6分钟后消防救援人员赶到,迅速用消防车水枪将大火扑灭,然而任先生的小汽车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几近报废。
  第二天,巨野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来到该小区进行火灾调查时,发现任先生所提及的一楼室内消防栓的确无水,随后执法人员对任先生所住楼道的所有消防栓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全部无水。随着调查不断深入,发现17层楼的消防管道上的阀门全部处于关闭状态。
  消防执法人员找到小区物业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小区物业只负责卫生、绿化、安保等,消防设施这一块建筑施工单位至今没有向物业公司进行移交。消防执法人员找到建筑施工单位得到的答复是:由于近期对小区内的输水管道进行维护,所以7月20日将消防输水管道关闭了。消防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第六十条之规定,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
  看着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爱车,任先生却气愤难平,任先生表示,如果物业公司和建筑方不能给自己一个满意的答复,他将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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