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加压费已在物价部门备案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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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张帅 陈伟) 本报11月21日F02版刊发了丽苑小区《不用加压泵,咋还要交加压费》的报道。见报后,小区物业对收取加压费一事进行了说明。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加压费已经在物价部门备案,全部用来支付加压泵的电费。
24日,记者来到丽苑小区,采访了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介绍,丽苑小区从2012年冬季开通了集体供暖,到2014年冬天已经是第3年了。由于小区内供热管网压力不足,两栋高层住宅楼的供热效果并不好。
“从2012年开始,为了保证高层居民的用暖效果,物业为两栋高层安装了加压泵。但是2012年和2013年两个供暖季,物业并没有向小区高层住户收取任何形式的加压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安装加压泵以及日后的使用和维护,两个供暖季共花费了5万多元,全部是由小区物业承担。
考虑到加压泵的维护费用太大,丽苑小区物业参考其他小区的做法,决定从2014年开始,向这两栋楼的居民收取每平方米3元的加压费,主要是加压泵的电费。“在向居民收取加压费前,相关价格都已在物价部门进行了备案。”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从小区物业了解到,小区两栋高层有200多户居民,其中一栋26层的高层,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用户和物业签了协议,向物业交纳了加压费,目前这栋高层正常供暖。而另一栋高层虽然也在正常供暖,但由于楼内用户意见不统一,没有使用加压泵,属于自然供暖,因此供暖效果并不理想。
小区部分业主希望物业把小区的供热移交长清区热电中心。对于此种说法,物业表示,他们十分支持业主的想法。“虽然收取每平米3元的加压费,但这部分费用主要是电费,加压泵的日常维护和损耗费等还得由物业承担。如果我们把供热全部移交区热电中心,这为我们节省了很大的费用,同时也会提高供暖效果,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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