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生命通道”咋停满摩托车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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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刘晓辉) 近日,岚山区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一大型商场后院员工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且不能立即整改,大队依法对该单位处五千元罚款处罚。
  检查发现,该商场后院消防车通道被员工电动车、摩托车等占用且不能立即清理,后院出口紧紧只能通过小型轿车,该商场位于城区繁华地段,商场客流量较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大队监督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商场处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单位设立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标牌,以防私家车占道,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商场管理人表示一定会立即落实整改,加强员工消防常识培训,确保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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