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烂王骗同行170余万元
他的幌子是“通过路灯管理处拿到大宗废旧物资”,骗钱用于还高利贷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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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张英浩) 男子薛某、刘某都经营废品收购站。薛某吹嘘可通过内部关系收到废旧物资,鼓动刘某出资由他打通关系,先后骗得刘某170余万元。
  10月10日,市民刘某到公安环翠分局刑警大队报警。刘某称,今年3月,在北竹岛经营废品回收站的薛某找到他,称威海市路灯管理处最近有一批废旧物资要处理,薛某和管理处负责人毕某关系很好,可以把这批物资弄到手,但手头没资金,需要刘某出钱,二人合伙干。
  薛某称这批货价值600余万元,需薛某先支付3.5万元定金,直接汇款到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某的账上,拉完货后再退定金。刘某、薛某都是破烂王,平时关系不错,也有生意往来,便没起疑心。
  3月3日,薛某称古陌隧道改造,拆下来的废旧灯缆也能通过关系拿下来,但需先支付20万元,另外还有3台箱式变压器可以立即拉货,但需先付10万元定金。刘某对薛某的能力深信不疑,又把30万元汇至“孙某的账上”。
  自3月5日起至7月中旬,薛某又多次以收购海滨路自经区转盘至市区1路公交车站点、市区至合庆路路灯改造工程的废旧物资为由,骗刘某“投资”。刘某每次付款后,薛某都称待路灯管理处办好报废手续,再让刘某去拉物资。期间,刘某只拉过一次货,价值仅5万余元。
  7月中旬,刘某找薛某询问何时能去拉货。薛某谎称,现在上级检查得比较严,路灯管理处不敢卖,让刘某继续等等。8月8日上午,薛某打电话让刘某去拉废旧物资,刘某等了一个上午都不见薛某。
  事后,薛某主动给刘某发短信“我骗了你”。随后,刘某联系薛某才得知,之前关于路灯管理处的生意都是骗局。刘某汇出的钱都进了薛某一个朋友的账户。薛某曾主动提出向刘某还款,但只还了5万元,他就逃了,显然是缓兵之计。
  公安环翠分局刑警大队立案后找到路灯管理处的毕某,毕某说路灯管理处没有和薛某谈过任何变卖废旧物资的事。 
  11月21日,薛某在沾化县被当地民警抓获,22日移交环翠警方。薛某交代,他经营废品回收站,高利贷借款上百万元用于投资,全部赔了进去。薛某骗得刘某170余万元,大部分用于偿还高利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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