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拒付尾款法院公审索回
2014年11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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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宋思霖) 威海某公司出售给大连某公司一台机械设备,合同约定10%的尾款一年内付清。到期后,大连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区法院受理此案,挽回了威海公司损失。
今年7月,威海某公司诉讼大连一公司买机床拖欠尾款。经区法院调查,大连某机床公司从威海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款170万元的磨床,合同约定机器安装调试(终验收)合格后余款10%在一年内付清,但验收合格一年后,大连公司却以磨床存在质量,迟迟未交付余款。
经区法院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大连公司在约定时间支付了余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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