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枣庄长途汽车站候车厅内,一市民在检票台处吸烟。 本报记者 王开元 摄影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我国首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从条例中可以看到,包括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将全面禁止吸烟。同时,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禁烟条例的颁布能否改变公共场所吸烟陋习?27日,记者走上街头进行了探访。
等车时不抽烟,男士们直叹太难
从《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可以看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那么条例的颁布市民反应如何?下午3时记者来到位于解放北路的一处室外公交站牌。当记者问到对室外的公交站牌等候区也禁止吸烟有什么看法时,市民开始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市民张豹告诉记者:“我在网上看到了这个消息,平时自己也有烟瘾,闲来无事喜欢吸几口,平日在室内公共场所尽量都不吸烟,实在控制不住了就出来吸两口。现在包括像在公交车站牌也全面禁止吸烟,违者还有相应处罚,看来以后吸烟得悠着点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女同胞对此表示十分支持,而另一边男同胞表示想戒烟太难。
校园内售烟,还何谈“禁烟”
26日,记者来到了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在医院近一个小时的走访以后,记者并没有看到有在走廊或者是室内吸烟的市民,只有一市民在妇幼保健院院内设置的吸烟区吸烟。随后记者来到了枣庄市立医院,看到情况大致相同。在一天的暗访中记者偶尔发现在医院门口有就诊患者或者家属吸烟,但大部分的医疗机构都做到了全面控烟。在购物中心、银座等购物场所,记者极少能看到市民在休息区吸烟,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市民的素质也在不断地提高,商场各处也都有明显的禁止吸烟的标志,顾客一般都会比较自觉的遵守。”
但是在某些学校和公共候车站牌等处,吸烟者却是屡见不鲜。中午11时左右记者走进某高中学校,正值学生放学期间,发现不少学生一边走出校门口一边手里掏出烟娴熟地点着抽起来,在短短的20分钟内就有多达16个学生“喷云吐雾”。下午三点记者再次来到该学校,有知情学生告诉记者,他们班很多男同学都在抽烟,由于学校规定不让抽烟,他们就下了课偷偷的躲到厕所里去抽,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全校几乎每个人都知道,校园超市里就有卖烟的。随后记者走访了校园超市和校外周边,发现不少小店都在对学生出售烟,而且他们还是主要客源。公交站牌,更有不少市民会趁等车来的这段时间抽烟,全然不顾周围等车市民的感受,更有甚者会在车厢内抽烟。
领导干部公共场所带头抽烟将被罚
在新法落地之前,枣庄是否也有关于公共场所吸烟的相关规定?随后,记者拨通了卫生局李科长的电话。李科长告诉记者,对于领导干部人员,按照《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执行。记者看到通知明确规定了禁烟公共产所的范围和领导干部带头禁烟的各项要求,并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处罚也有其相关规定。
在公共场所,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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