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乡村教师政府责无旁贷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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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好机会多,年轻教师奔向城里无可厚非。人往高处走,教育资源契合着虹吸效应,越往上越丰富,越往下越贫瘠。因为条件差,农村学校和那些穷孩子只能勉强上课,受教育水平和城里的孩子越拉越大,这样的情况应该改变。
  受教育权是人应当享受的法定权利,不受政治、经济、文化、地域等的限制,各级政府有责任保障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的实现,留住乡村教师更是责无旁贷。而在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城乡教育的资源配置泾渭分明,农村学校待遇差,职称评定瓶颈窄,甚至有学校的课桌质量还不如城镇学校的淘汰课桌。中国青年报日前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有80%的人关心教育公平,说明这一问题亟待解决。
  有人说教育资源向上集中是市场经济规律使然,但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欧洲、日本,乡村教育并未被割断,而是政府对此加大扶持,使乡村教育和城市教育均等化。在日本,公立学校通常使用同一张图纸进行标准化建设,既没有薄弱校,也没有豪华校;所有公立学校教师要定期流动,保证教育公平。
  为了留住乡村教师,我国教育部门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增加财政支持,给乡村教师涨工资,或者定向师范生,向农村输送人才。但这些政策在执行中经常走样,城乡政策倾斜力度并未真正改变。  
  近年来,不少专家呼吁,中国也应实现不分城乡、地区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均等化,2015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这一点。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统一制定九年制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国家标准,包括经费、师资、设施、设备的数量与质量标准。
  当然,由于多种原因,城乡之间、城乡内部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会有一定的差异,但应该明确城乡所有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绝对不能低于国家统一的办学标准,这应当是城乡教育平等的底线。也只有政府下决心守住这一底线,才能真正留住乡村教师,消除城乡教育差距,让农村孩子愿意上家门口的学校。
          (申慧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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