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五毛零食”少吃为妙
一商店内抽检三种小零食不合格,已立案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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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正在对学校周边小商店零食进行检查。 (食药监局供图)
   本报记者 杨擎  通讯员 封立荣
  近日,学生家长刘女士打来本报“有事您说”栏目称,孩子特别钟情于学校周边的小零食,她担心小商店所卖零食不合格。济阳县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对所有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检查,其中,一商店内抽检三种小零食不合格,均为添加剂含量超标,目前已立案。
调查】 中小学生钟情于辣条等小零食
  18日下午,记者来到实验小学门口时,已有学生陆续来到校门口等待开门,不少学生到学校周边的几个小商品店购买零食。“我最喜欢吃辣条了,我买两包辣条和一包糖。”一个小学生和旁边的小伙伴商量,“要不咱俩买一样的,这种辣条真的好吃。”
  “平均每两三天就要进一次货,小学生都比较钟情于辣条。”该小商品店老板说。
  据了解,学生购买的这种辣条都是典型的“五毛”食品,辣味不重,略带甜味,香味浓、油性大,符合学生的口味,且品牌多种多样。有些产品被商家形象地称为“对对鱼”、“牛肉”、“鱼片”等名称,其实这些产品并不含牛肉鱼肉。
  记者在小商店粗略地数了一下,每家小商店均有7-10种不同名称的辣条,有的生产厂家来自四川,还有的来自武汉、河南等地。通过走访,记者发现有辣条在售的小商品店不仅聚集在小学学校周边,连初中学校周边,甚至校内小商品店内均有销售,且不少年轻人也比较钟情于辣条。
  “这种辣条大概是从我上初中的时候才兴起来的。”市民杨女士说,当时所在学校实行订餐计划,晚自习前一份炒饭或是一个花卷,学生们就纷纷到学校小商品店购买辣条,一包辣条能同时供应周边五六个人吃。直到现在看到辣条,还要忍不住买一包来吃。
抽查】 小商品店查出3种不合格食品
  近日,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所有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进行检查时发现:检验报告显示实验二小附近的一家日用杂品商店,所抽检的3种食品均为不合格产品,均为添加剂含量超标。
  据了解,3种不合格食品为“临沂市兰山区喜瑞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猫耳朵(膨化食品)、“长葛市邹氏兄弟食品厂”生产的麻辣小虾仁素食(调味面质食品)、“河南省今派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谷棒(方便食品)。 
  “这三种不合格食品均是从老城区某小食品批发部购进的,每种食品各购进20包。”商店负责人说,“以为离学校较近,学生们又喜欢吃这些小食品,所以就购进了一些,早知道不合格说啥也不会卖这些东西。” 
  商店负责人对检验结果确认无异议并当场签收后,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涉嫌不合格食品进行查封。
  “我们根据日用杂品商店提供的进货地址,对老城区经一路某小食品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有关问题正在进行调查。”执法队员陈法宝说。该批发部负责人表示上述三种不合格食品确实是从该单位批发。 
  “这三种不合格食品分别从济南、临沂等地购入,通过物流发货,货款由物流代收,没有详细的进货单据。”执法队员陈法宝说,“供货商提供过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上三种商品箱子内都有检验报告,由于商品已销售完,这些报告就没留,故批发部无法提供三种商品的供货商的资料。”
处罚】 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7400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们针对经一路某小食品批发部经营不合格食品已立案。”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并向济南市、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调查,追根溯源。” 
  据了解,截至目前,食药监局共检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200余家,下达监督意见书100余份,立案查处4起,罚没款7400元,没收不合格小食品13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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