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停车收费标准邀您听证
听证会报名日期截止到4月26日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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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王琳)26日,记者从潍坊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潍坊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修订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调整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14名,其中包括12名消费者和2名经营者。
  据介绍,本次听证会有关人员构成为听证会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1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3名、经营者2名。12名消费者采取公开征集、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公开报名人数不足,则委托有关单位和市消协推荐;若公开报名人数超额,则采取抽签选举的方式确定。此外,1名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1名政协委员,由市政协机关推荐;2名经营者,由社会人员自愿报名,报名不足时由潍坊市交警支队推荐;1名专家学者,由市发改委(物价局)聘请;3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从财政、法制、公安部门聘请。
  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参加人必须年满18岁,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此外,还要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并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符合条件并且想要报名的市民可以拨打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电话8090821进行报名,或者将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常住区域、联系手机等发送至wf0536@126.com。此外,也可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到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0楼西区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进行报名。本次听证会聘请社会参加人的时间将截止到4月26日,有意报名的市民请尽快提交个人相关材料。
调整停车服务费方案已拟好 收费方式和计费时段都有变
  26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本次调整潍坊城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方案已经拟定好,城区范围内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可能再度调整。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本次调整方案涉及多个方面,收费方式和计费时段都有变化。
  首先,新方案在收费方式方面有了变化。记者从“潍坊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听证稿)”中了解到,新方案中明确停车服务可以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按分钟、小时、天、月、年)或计次收费方式。同一停车场同一计费时段只能采用一种计费方式,提倡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未安装合格计时收费设施的停车场或为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小型非机动车提供停车服务的,应采用计次收费方式收费,对其他车辆拟采用人工计时收费方式的,须报所在地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已安装合格计时收费设施的停车场,白天应当采用计时收费方式收费。
  其次,在计费时段方面,新方案也有变化,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区分上,向前顺延一小时。在目前执行的收费标准中,计次停车场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从8:00(含)至20:00(含),夜间从20:00至次日8:00。而新的停车服务费方案中提到,停车服务收费计费时段分为白天和夜间,白天和夜间分别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白天从7时(含)到19时(含),夜间从19时到次日7时。采用计次收费方式的普通停车场,白天和夜间分别计次收费。停车时间不超过12小时(含)跨白天和夜间的,按照超过百分之五十(含)的停车时间所在计费时段收费标准计费;超过12小时的,白天、夜间分别计费。此外,采用计时收费方式的普通停车场,白天以30分钟为基础计费时间单位,不足30分钟(含)的按30分钟计费;夜间按计次收费方式收费。一个基础计费时间单位跨白天和夜间的,按照该基础计费时间单位超过百分之五十(含)的时间所在计费时段收费标准计费。占道停车场白天采用计时收费方式,夜间采用计次收费方式。
  此外,新方案还延长了政府定价停车服务中,免费停车时间,由20分钟延长至30分钟。在目前实施的停车收费标准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除外),20分钟(含)内车辆停放不收费(计次收费停车场,停放者预计停放不超过20分钟的,应主动与经营者说明,双方核对好进出时间,经营者应书面告知车主进出停车场的具体时间)。新办法实施后,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除占道停车外,车辆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30分钟的,按实际停车时间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服务,免费办法由经营者自主确定。
本报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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