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考核 今年扩至全市
考核指标扩大至4种污染物,实行季度考核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吕璐 通讯员 孙俊杰 郭钊敏) 26日,青岛市环保局发布今年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将在全市区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PM2.5、PM10等四种污染物为考核指标,考核结果每季度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得力的区市将获得市级财政奖励,不力的区市则需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金。 
  26日,青岛市环保局和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青岛市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今年将在全市区域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以各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实行季度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大气污染防治得力的区市将获得市级财政奖励,不力的区市则需向市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金。按照方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区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需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备案。
  与上一年相比,“新版”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的实施范围扩大、考核指标增加,生态补偿资金的计算方法也有所不同。“2014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实施取得良好效果,青岛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10.6%,因此今年在全市开展环境空气生态补偿工作。”青岛市环保局污防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只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黄岛六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而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范围的扩大有助于进一步发挥生态补偿的考核奖惩作用。
  根据方案,今年的考核指标在去年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基础上增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实现规范统一。”该负责人介绍,四类污染物所占的考核权重不同,其中PM2.5最高,占整个考核权重的60%;PM10和NO2所占权重相同,均为15%;SO2所占权重相对较轻,为10%。
补偿金额这样算
  补偿究竟是如何计算的?根据《方案》,某区市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10万元/(微克/立方米),是固定的;而考核得分则要是根据该区市四项污染物考核指标中每一项污染物的同期改善幅度以及该项污染物所占的考核权重来综合计算的。
  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N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NO2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S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SO2平均浓度)×10%。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
  据介绍,今年2月环保部门曾发布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市南、市北、李沧、原黄岛、城阳等五区分获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5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万元、110万元,崂山区则需向市财政缴纳150万元,成为唯一一个“挨罚”的区。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