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均公费最低标准提至900元
惠及全市3.6万多名高中生,以前城区最高每生600元,乳山最低每生300元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刘洁 通讯员 梁永新) 记者从威海市教育局了解到,日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900元,惠及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36000多名高中生。
  据介绍,以往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各区市各有不同,其中城区为每生每年600元,荣成市为每生每年500元,文登区每生每年400元,乳山市每生每年300元。
  为提高威海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推动高中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拨款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900元,惠及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共36000多高中生。该标准为财政拨款的公用经费,不含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入。 
  普通高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适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拨付。普通高中的公用经费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
  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主要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费、教师培训费、文体活动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差旅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校舍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