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开展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14种农药列入监测项目
重点抽查生姜韭菜等农药残留
2015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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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李超) 为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淄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淄博市农业部门对全市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重点抽查生姜、韭菜、芹菜等蔬菜,将检测14种农药的残留。
  本次抽查的抽样范围是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抽查样品种类以芹菜、韭菜、豇豆、生姜等为重点,同时兼顾黄瓜、番茄等时令蔬菜品种,时令品种应不超出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菜类、豆类、葱蒜类蔬菜范围。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0个,各区县及高新区、文昌湖区各抽检样品4个。
  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化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克百威、多菌灵、六六六等14中农药。
  通知要求,被抽检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被抽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搞好抽样工作。抽查人员抽样时,要进行现场打样、封样。凡被确定的抽查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产品应当被视为不合格。抽查样品产地要明确,做到样品可追溯。
  抽样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范》和《农药残留分析样品的采样方法》NY/T 789-2004规定执行。
  本次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配合抽样。检测工作由淄博市农业环境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
  抽检结果将按国家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所检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检测结果将上报淄博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将对检测结果报省农业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反馈到区县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农业局局长。经确认确属不合格的样品生产企业和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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