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创建年末“大考”在即,淄博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发挥公安交警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职能作用,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倡导守法文明出行,全警全力,展现公安交警担当,贡献了公安交警力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原雪 通讯员 白继农 左晓颖 杨丽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敬双等领导督导检查工作
淄博公安交警坚守路面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坚守路面主战场高效攻坚
淄博公安交警对创城参与路面执勤人员岗前培训
12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孙敬双、政委张志军到张店区华光路、柳泉路、金晶大道等重点路口和路段督导检查交通秩序管理和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他们要求,重点抓好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和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机动车乱停乱放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参与路面执勤保安人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岗前培训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确保执勤人员充分发挥作用。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以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坚持将路面作为主战场,持续优化交通管理勤务机制,900余名警力坚守路面上路执勤,由支队党委委员挂包路口进行现场督察指导工作,全警全力投入文明城市创建冲刺阶段。
其中,为高效精准落实路面工作,淄博市公安交警支队实行“路长制”“岗长制”,通过细化人员分工,通过对重点路口包岗执勤,加大重点路段铁骑队巡逻频次,营造严管氛围。
为此,记者来到张店区柳泉路与华光路路口,张店交警大队指挥中心负责人马照昭同样是负责相关重点路口包岗的岗长,他指着一张由自己绘制的岗位示意图,向记者介绍道,“通过示意图上标记的重点路面的图解,我们可以同时为执勤保安人员与交通安全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张店金晶大道与华光路路口,交警与志愿者共同维持非机动车道通行秩序
设置曝光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
强化宣传提示倡导守法出行
紧盯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8日傍晚6点左右,记者来到张店区华光路与金晶大道路口附近,张店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王立敏带领着执勤队伍早早在一旁准备完毕。“道路所在辖区,商圈、商业街区、农贸市场居多,交通秩序管控难度较大,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以来,我们加强了对辖区主次干道,与人车流量复杂区域等地的综合管理,效果显著,现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各行其道,行人也不再乱闯乱翻,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上升。”
据了解,淄博公安交警在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加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建筑工地周边道路的巡逻频次,通过喊话提醒、教育劝导等措施,对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处理。
创城工作开展以来,淄博市共查处非机动车逆行、闯红灯、不各行其道等交通违法行为119271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51038起,违法停车167100起。针对部分电动自行车未登记挂牌现象,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集中开展未挂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警力集中扫街,对发现的无号牌车辆,及时登记挂牌。为提升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在中心城区临时设立“爱心头盔”发放点150余个,组织发放“爱心头盔”60余万个,并利用智慧劝导系统,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人员实行教育劝导。
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力度,淄博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公安交警在行动》媒体专栏,在主流新闻媒体和淄博公安交警官方微博、抖音号等政务媒体平台开设曝光台,曝光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翻越护栏、闯红灯、机动车随意变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据张店交警大队六中队中队长郑建华介绍,在以往的日常道路管理工作中,经常看到有许多电动车违规逆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淄博市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在校园周边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劝导行动,向接送学生家长发放《致广大骑乘电动车人员一封信》1万余份,并在中心城区道路隔离护栏上安装文明宣传标语,在城区路口LED屏设置公益广告及文明交通标语,有效提升全市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浓厚创城氛围。
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淄博公安交警严阵以待,靶向用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增强人民群众道路出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