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部 一个月前,河南省林州市发生一起“民警摔婴”事件,事情得以曝光,还得益于“当地人大某位重要领导”以匿名的方式把消息透露给媒体。目前,林州公安局三名主要领导已被停职,而在事件过程中,女婴家长还曾得到过两万元的“心意”。事到如今,有必要反思,地方政府在应对舆论监督时,应该有什么样的态度;对于受害者,又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赔偿? 积极应对舆论 也是进步 娄士强:事情被曝光后,当地的处理还是比较快的,也是比较严厉的。有媒体报道称,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副书记这三名主要领导都被停职,接受组织调查。在这之前,那名涉事的民警郭增喜已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了。 许建立:从整个事件的进展来看,当地的这一系列动作可以看做是对舆论的一种反应。事件的处理如此迅速,跟舆论的关注度高肯定是有关系的,当地政府想必也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压力。 赵丽:的确如此。在此之前,当地曾经有过长达一个月的集体“捂盖子”行为。就在事件曝光后,记者赴当地采访时,许多官员都保持缄默。不过,现在出重拳处理此事,虽然表现了彻查的决心,但仍然打消不了人们的质疑——这是否只是面对舆论风暴的权宜之举? 娄士强:其实可以退一步来讲,即便是为了应对舆论,当地在事件被媒体曝光之后能迅速反应,也算是比之前的“捂盖子”要有点进步。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舆论监督对于纠正政府的不当行为还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的。 赵丽:舆论的力量确实不容小视。在这起事件发生后的头一个月里,可以看出当地政府的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等机制都“失灵”了。如果连舆论监督也被“成功”封堵,群众恐怕很难找到个说理的地方,这也正是舆论监督存在的意义所在。
“捂盖子”只能 让影响更恶劣 赵丽:这起事件也将某些地方对舆论监督的提防暴露无遗。 娄士强:现在看到的一些地方新闻,很多都有“捂盖子”的痕迹。个别地方政府想方设法不让消息爆出,拒绝来自舆论和公众的监督。 许建立:我个人感觉,一些地方政府普遍有这样一种心理,好像是只要某地出了负面新闻,不管事情的起因经过到底是什么样的,也不管地方政府到底有没有责任,首先想到的都是隐瞒。 赵丽:确实如此,这在海南万宁校长带小学生开房事件中表现得也很明显。事件其实就是校长的个人行为,当地教育部门却屡屡出来为当事人“背书”。 娄士强:这次林州民警摔孩子的事情情况也差不多。从现在披露的信息来看,摔孩子只是涉事民警个人的酒后行为,事件本身跟当地公安机关没有直接联系。按理说,只要依法进行惩处就行了,原本用不着闹得这么大。 许建立:是啊,现在事情隐瞒了这么久,把事情闹大了,严重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形象,把一起偶发的事件变成了公共事件。 娄士强: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对新闻事件的判断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如果当地能够在一开始就对涉事民警进行严肃的调查,依法进行处理,公众肯定不会因为涉案人是民警就抹黑一个部门。 赵丽:这也是一些地方官员应该吸取的教训,转变针对舆论的抵触情绪,换一种开放的姿态,或许事情能够更好地解决。
是否“公款善后” 得说明白 娄士强:这个事还反映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公款善后”。据当地媒体记者透露,女婴的家长曾收到了公安局送来的两万块钱,这位家长还特别提到,钱“是局领导的一片心意”。 许建立:是不是公款还不好判断,只能说钱的来历确实有些诡异。民事赔偿的具体金额要通过法院判决确定;即便是国家赔偿金,也要通过行政诉讼做出判决。现在事情还在调查中,赔偿就早早地出现了。 赵丽:如果是涉事人员给的,倒也可以理解,他想争取被害者的谅解。不过,汇总近期的新闻,“公款善后”的事件真是不少。临武死亡瓜农得到的赔偿、延安被城管“踩头”商户得到的医药费,都是相关部门拿出的“心意”。 娄士强:这些钱动辄上万,有的高达几十万,确实应该问一句:这钱到底是谁出的?是涉事人员自己出的,是相关部门领导自掏腰包,还是动用的财政资金?这些问题需要明确的答复。 赵丽:如果这钱真是公款,释放的信号就更恶劣了。这就等于给地方上的一些公职人员打通了一条路,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地违犯法律,反正有公款兜底,只要捂得好,也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是在助长“摔婴”的戾气。 许建立:曾经有过一起施工事故,原本死者家属还在求助媒体,一跟政府谈判就对媒体守口如瓶了,事情的真相成了解不开的谜。 赵丽:受害者毕竟是弱势的,他们也有为难之处,求真相的突破口还得从地方政府身上找。现在“民警摔婴”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各种疑点都要得到及时回应。对于赔偿女婴家长的两万元,也有必要公开来路。 娄士强:通过这件事也给林州官方上了一课,要把舆论监督、赔偿机制等方面的漏洞及时补上。当然,人们最想看到的结果就是,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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