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7例,其中捐献肾脏95个、肝脏47个、眼角膜76只,使140余名重症患者重获新生,使76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尽管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发展很快,但人体器官来源仍严重不足。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进行1万例左右,远远不能满足临床治疗需要。有意向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0531-85599998咨询。 据悉,器官捐献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八个重要环节。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 对成功捐献者,省级红十字会将向捐献者家属颁发捐献证书,并将捐献者的信息铭刻在器官捐献纪念碑上,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亲人的场所。 本报记者 李钢 实习生 李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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