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各级纪委举报电话公布 |
严查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 |
| |
- 2013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9月5日讯(记者 陈玮) 近日,济南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坚决防止和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严禁公款送月饼、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违纪行为,并将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认真履行职责,对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为加强监督,济南市公布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受理违反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特别是中秋、国庆期间各种不正之风问题,欢迎广大群众就受理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进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