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见习记者 张伊寒) 近日,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下发通知,2014年济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于9月1日启动,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参保缴费,新参保的居民成功缴费后将于次年享受医保待遇。 新参保的居民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到户籍所在街镇劳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正常续保的居民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到建设银行办理缴费续保手续即可。在校中小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14年居民医保缴费的标准,普通儿童学生每年40元,普通居民每年400元,普通老年居民每年200元,低保、重残居民认定后免缴费。住院待遇的享受情况按起付标准划分,一级医院200元报销比例是80%,二级医院400元报销比例是6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是700元报销比例是55%,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00元(包括个人负担部分),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执行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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