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9月5日讯(记者 李贺) 设立农业审批服务内设机构、选派专门人员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缩短办证时间……菏泽市农业局近日推出改善行政审批工作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企业。 据介绍,市农业局将所有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法规科负责,选派专门人员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从事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按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进行有关审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除明确规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审核外,市农业局不设置其它行政审批事项。其中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审核严格按照公示标准收费,除公示项目外无其他收费。 “在审批上,大大缩短审批时间。”菏泽市农业局局长张钢强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比法定时限缩短13个工作日,植物产地、调运检疫审核自受理后3日内办理完毕,比法定时限缩短17个工作日。“以上承诺,我们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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