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5日讯(记者 谭文佳) 近日,市教育局转发中共淄博市纪委办公厅《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规定教师节及“两节”期间教师不得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据了解,市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要坚决杜绝借庆祝教师节之机大吃大喝、会餐宴请、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各学校要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要加强师德建设,任何人不得在教师节及“两节”期间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通知》规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中央纪委常委会和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纠正“四风”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要把握关键时间节点,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通知》规定,要坚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认真进行执纪执法,加大监管查处力度,创新执纪监督方式,把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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