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9月17日讯(记者 晋森 李倩 通讯员 徐晓剑) 17日记者获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 关于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及乡镇敬老院温暖工程的通知》,将对建成的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新建住房,每户按照1200元的标准安装门窗,乡镇敬老院冬季供暖市级补助资金由每年1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据了解,对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后实施温暖工程的资助对象为:本年度实行危房改造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孤儿、贫困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受损形成危房的灾民户和个别不能入住乡镇敬老院的分散供养五保户等农村贫困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家庭。 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建成后,市、县财政按每户1200元标准资助其安装保暖门窗,增强新建住房防寒御寒能力,切实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对乡镇敬老院取暖锅炉无法正常使用、实施锅炉更新的,市级财政资助5万元,乡镇敬老院冬季供暖市级补助资金由每年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帮助敬老院供养老人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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