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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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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0918/J10/J10_0049.jpg) | 工作人员正在整理非法枪支,并准备销毁。 通讯员供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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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张国忠 冯金波 记者 苑菲菲) 13日上午9点多,招远市公安局在辖区蚕庄镇野外空地,对近期招远、龙口、栖霞、蓬莱、莱阳等县市区收缴的300余支非法枪支进行了统一销毁。 此次销枪行动是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在省内统一开展的活动,招远被烟台市公安局定为此次集中销毁非法枪爆物品的集中销毁点之一。13日早上8点,龙口、栖霞等地收缴的非法枪爆物品陆续运到了现场。“点火!”当天上午9点30分,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两名民警点燃柴堆两头,非法枪支在熊熊烈焰中被销毁。 据招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徐承国介绍,这批非法枪支大部分是在市民手中以及案件侦破过程中收缴,除了部分制式枪支,还有几支仿真枪支。同时,徐承国提醒非法枪支的持有者,对私藏的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及时上缴。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涉枪涉爆犯罪线索,对提供线索并经查实的人员,公安机关将在保密的前提下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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