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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剿”秸秆焚烧,菏泽出重拳 |
全镇出现六个火点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
- 2013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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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9月17日讯(记者 李贺) 本报17日以《秸秆焚烧为空气污染“添把火”》为题报道了因农民焚烧玉米秸秆导致空气质量明显变差的现象。17日上午,菏泽市政府召开全市秋季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规定凡出现六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将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菏泽是传统的农业大市,农作物种植面积大,秸秆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每到夏收、秋收时节大量秸秆焚烧,给空气质量带来很大隐患。另一方面,再加上天气逐渐转冷,落叶逐渐多起来,部分环卫工人还有图省事随意焚烧树叶的不良习惯。 “这个时候如果禁烧工作做不好,刚刚好转的空气质量马上就会反弹,更会使我们的生态环境优势大打折扣。”菏泽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毓华表示,要打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这场硬仗,共同维护好大家赖以生存的环境。 据了解,这次秸秆禁烧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全市辖区范围内均为秸杆禁烧区。其中,重点监管范围是人口集中区、铁路、国(省)道公路沿线、林地、油库、粮库、通讯设施及高压输电线路附近。 在加大禁烧工作力度的同时,还将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菏泽是农业生产大市,秸秆资源十分丰富,秸秆年产量在1100万吨左右,将在秸秆大面积机械还田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促使秸秆综合利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据了解,这次秸秆禁烧将严格督查监察,落实责任追究。市各督导组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县与县结合部的巡查暗访,凡出现两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对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媒体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凡出现四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由监察部门对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该乡镇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凡出现六个火点的乡镇办事处,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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