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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拘留所里过中秋 |
市南法院节前集中执行,兵分五路清欠款 | |
- 2013年09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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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011年11月17日的相关报道。 | | 17日早6时,执行法官突击执行欠款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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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周衍鹏 以高息为诱饵借钱不还,一见到执行法官就“精神失常”,到法院更是装疯撒泼;将车借给朋友开,致使两名行人死伤,被执行时故意洗头发拖延时间……17日清晨,市南法院兵分5路,针对25起案件开展中秋集中执行行动。当天共执结案款185万元,两人被拘传,将在拘留所内过中秋。 有钱开奔驰没钱去赔偿 17日早上,执行人员来到麦岛一小区被执行人赵某的家中时,赵某还在睡觉。见到法官后,赵某很不耐烦,“找人也不用这么早吧。”在执行法官的再三催促下,赵某才吸着烟、光着脚走进盥洗室,洗完脸后又洗起头。直到十几分钟后,赵某才穿好衣服跟法官去了法院。 法官介绍,2011年11月16日晚上,赵某驾驶他父亲的一辆奔驰轿车搭载朋友到某啤酒屋喝酒,因其饮酒过多,便让朋友开车,沿澳门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百丽广场附近时,车突然撞向人行道,一位行人被撞死,另一位被撞身体多处骨折,事发后肇事司机逃跑(本报2011年11月17日曾报道)。2012年法院判决,赵某的朋友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三年,并赔偿60多万元,而赵某及其父亲对赔款数额在6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及其父亲一直都未偿还赔偿款。在法院里,赵某自称小学五年级没上完便去学体育,现在没文化难找工作,没工作也就没收入,根本就没有能力赔偿,而他父亲常年在外,也联系不上。法官表示,赵某若不能履行赔偿义务,将被行政拘留15日。 为躲债男子装疯撒泼 43岁的由某于2010年6月以高息向他人借款5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由某出具借据,双方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由某并拿出自己居住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可借款期限期满后,由某却迟迟不还钱。2012年,法院判决,由某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可由某却拒不还钱。9月17日上午,执行人员来到由某住处,执行人员敲门几分钟后,门才打开,由某光着膀子,一见是法院人员,便装疯撒泼,称自己有精神病。 来到法院后,由某还称申请执行人为表姐。申请执行人介绍,法院判决后,他每次去要钱,由某都装疯撒泼,拒不还钱。最终,由某的妻子来到法院,两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的哥当场表示全额还款 李某是一位的哥,2011年3月,李某的妻子入院剖腹产急需手术费,李某遂向朋友借钱1.1万元,并约定2012年4月26日前归还借款。后李某又先后向朋友两次借钱3万多元,约定2012年6月30日前归还。李某共欠款4.2万元。但是还款期限过了很久,李某仍不还钱,后经法院调解,约定李某每月支付3000元,直至欠款还清。 然而协议达成后,李某仍不还钱,称“一个月还款3000元,实在是还不上。”17日,执行法官上门将李某带到法院后,李某表示,他母亲正在筹钱,当天将先还欠款五千元,第二天就还清剩余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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